******管理局的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管理局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在市局本级(包括直属分局)新设立登记的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新开办企业)由政府采购一套公章(3枚),即:一枚企业名称公章、一枚财务专用章、一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私章。每套公章预算单价90元,总预算26万元。
3.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
第一阶段:质量优先法;
第二阶段:由新开办企业自主直接选定。
4.框架协议期限:2年(自本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照,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并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证照。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证明资料(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属于中小企业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执行。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三年内有较大数额(5万元以上)行政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供应商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印章《备案登记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选定办法
从提交响应文件且经审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中,通过综合评分,选择排名在前的3家供应商为入围对象。其中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四、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办公室)获取征集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管理局(福星路1266号)。
3、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接到开标时间通知后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征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异议解决方式
******管理局机关纪委反映,联系人:潘益良,电话:0738-******。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管理局
联系人:朱红飞
电话:******
******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