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伊春市嘉荫县振东村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和部分设施,依托现有一座烘干能力为500t/d的烘干塔,依托现有热风炉房新建一台10t/h的燃生物质热风炉,项目年烘干玉米15000吨。本项目为有计划的生产,不设置原料仓储,成品仓储,原料进厂后直接进入生产工序,成品直接装车拉运外售。
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一、建设期
1、废水
施工期无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2、废气
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3、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夜间停止施工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场界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袋装后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对外随意排放。
二、运营期
1、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外运堆肥。
2、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生物质灰渣和除尘灰等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3、废气
本项目烘干塔热源为1台10t/h生物质热风炉,配设1台布袋除尘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热风炉布袋除尘器及炉底定期清灰后的灰渣直接装袋封装在灰渣仓库临时堆放;输送传送带封闭设置,清选工艺采用封闭式清理筛;烘干塔体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降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
4、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以及减振等措施将厂界噪声排放控制在60dB(A)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无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邮编:153200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