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南县乡村产业振兴高质量发展项目—王化镇等乡镇产业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南县乡村产业振兴高质量发展项目—王化镇等乡镇产业项目
二、项目编号:FN2025GC0043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7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每个月25日为工程款支付期,以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合同价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合同价的90%;工程结算经审定审核并移交完成后,付至审定后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选择金融机******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拒绝或怠于维修的,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第三人维修的费用,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更正为: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每个月25日为工程款支付期,以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合同价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合同价的90%;工程结算经审定审核并移交完成后,付至审定后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选择金融机******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拒绝或怠于维修的,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第三人维修的费用,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5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