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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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皋亭山高中(暂名) | ******街道皋亭单元,东至金山支路,南至半山东路(天鹤路),西、北至半山森林公园 | ******服务中心(杭州市电化教育馆) | ******有限公司 | ******中学,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体育活动场所、地下停车库、景观绿化、道路等。总建筑面积约1118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0181平方米(不含不计容架空层57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650平方米。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141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不涉及土建。施工期仅涉及简单的安装工程,污染因子主要为设备安装和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源强较低,随着设备安装调试的完成,影响随之消失,故本环评在此不做分析。 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实验室废气和垃圾收集站臭气。 汽车尾气经专用竖井引至地面2.5m高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后由专用竖井引至屋顶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拟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2.5m高排气筒(DA001~DA004)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经中和沉淀池预处理后一并纳管排至七格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 本项目无生产设备,主要噪声源为公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汽车行驶噪声以及学生的社会噪声。 ①选购水泵、风机等设备时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的产品;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②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消声和减振设施,如在水泵、风机等的底部加减振机座,在设备的四周可开设一定宽度和深度的沟槽,里面填充松软物质,用来隔离振动的传递;水泵进出口设金属软管,水泵出口设微阻缓闭式止回阀,风机连接采用柔性连接; ③水泵等易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设置在密封性能好的房间内,房间应采用实心砖墙,墙面装饰吸声材料,平时房间门应关闭; ④合理布置设备机房的位置,与边界和相邻建筑的位置尽量远; ⑤在校区四周多种灌木形成绿化带,可起到一定的吸声降噪作用。 ******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噪声传播方向应背对环境敏感目标;②加强管理,合理控制音响播放音量和播放时间,避免频繁起用。 地下车库采用低噪声坡道,出入口应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在校园内临路种植以高大乔木+茂盛灌木相结合的方式,可起到一定的吸声降噪作用。 固废: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师生生活及教学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办公垃圾、实验室固废、餐厨垃圾、废油脂、医疗废物、废活性炭等。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防雨淋、防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防止虫、蝇滋生。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委托利用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渗”要求,针对化学品间、危废仓库、中和池、化学实验室,按一般防渗区要求进行建设;其他区域(不包括办公区和生活区)按简单防渗区要求进行建设等措施,有效保证污染物不会进入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 ******学校绿化率 2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