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就深圳园和光苑营销氛围提升项目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有限公司无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对其做废标处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如合格投标单位不满三家,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并且选聘工作小组认为本次招标活动具有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可继续执行”,经选聘工作小组合议,本次招标活动具有竞争性,招标活动继续执行。本次招标有效应答的投标单位为二家,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自动转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深圳园和光苑营销氛围提升项目采购项目
2.成交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3.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
4.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评审情况
供应商名称 |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否) | 得分 | 排序 |
******有限公司 | 是 | 78.38 | 1 |
******有限公司 | 是 | 72.99 | 2 |
******有限公司 | 否 | / | / |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成交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312-******。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
文件类型 | 文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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