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等的有关规定,现就******有限公司年产5.7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生产线变更方案设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年产5.7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生产线项目位于石棉县回隆镇竹马工业园区内,项目由建设单位(******有限公司)委托设计单位(******有限公司)完成方案设计,该项目设计方案于2025年10月11日通过了******委员会专题会,现将方案予以公示,项目主要内容:规划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建筑规模为: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135857.70㎡,建筑面积143095.16㎡,计容建筑面积139961.87㎡,容积率1.03,建筑基底面积75520.98㎡,建筑密度55.59%,绿地面积3623.99㎡,绿地率2.67%,建筑最高高度22.90米等。
二、批前公示情况
(一)公示地点:
1.******人民政府官网
(******/index.html)
2.项目现场
石棉县回隆镇竹马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处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0日-- 2025年10月29日(7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任选以下方式反馈
1.书面意见:
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1办公室(地址:石棉县玉泉路33号)
2.电话建议:
******。
(四)相关许可的详细信息,可电话咨询:******。
(五)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将意见和建议注明(单位需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供个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电话、邮寄反馈至我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六)附图
特此公示。
附件:1.鸟瞰图
2.总平图
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附件1.鸟瞰效果图.pdf附件2.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