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0932-****** 邮 箱:******
地 址:临洮县洮阳镇秦汉路6号政务大厅二楼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锅炉建设项目 | 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龙门镇二十铺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有限公司锅炉房内,项目建设4t/h的生物质锅炉1台(型号:DZL4-1.25-SCII),为******有限公司粉条加工项目提供蒸汽烘干和煮粉,并配套软化水设备,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利旧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万元,占总投资的17.5% | 项目施工期于现有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废气:厂区内路每天进行清扫,厂区内车辆限制车速行驶。 运营期废气:运营期废气为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限值(烟尘≤50mg/m3,SO2≤300mg/m3,NOx≤300mg/m3)。 施工期废水: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锅炉排水、软化水系统树脂再生废水排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施工期噪声:夜间禁止施工,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以废弃包装材料和钢材边角料为主,由施工方负责清理;旧锅炉及环保设施拆除后能回收的由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外售废旧资源回收单位。 运营期固废:运营期灰渣和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和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更换厂家处置;废生物质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