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城区环卫一体化合作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城区环卫一体化合作运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项目名称:涞水县城区环卫一体化合作运营项目②建设规模:涞水县城区道路环卫清扫、街头广告、绿化等垃圾巡回保洁、厕所保洁维护、果皮箱及垃圾箱的投放、垃圾收集及外运。③合作运营期限:25年;④质量标准:合格⑤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涞水县城区环卫一体化合作运营项目,涞水县城区道路环卫清扫、街头广告、绿化等垃圾巡回保洁、厕所保洁维护、果皮箱及垃圾箱的投放、垃圾收集及外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4 09:00至2025-08-20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陶;电话:0312-******;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执法队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涞水县城区环卫一体化合作运营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涞水镇公安街4号 | 地址: | ******居西区南门50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陶 | 联系人: | 赵康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