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及就业困难青年等重点群体就业能力,助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询比方式购买天河区青年求职能力实训项目服务,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购买项目:广州市天河区青年求职能力实训项目
(二)购买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项目内容:
1.前期摸查:了解摸查辖内青年群体就业、实训需求,掌握辖内就业岗位情况。
2.组织实训:按照《关于印发〈求职能力实训师资管理指南(试行)〉等技术文件的通知》中“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管理指南”要求,面向辖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青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退役军人及其他长期失业青年等青年群体,组织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不少于2期,实训人数不少于80人,有针对性地邀请企业参与,促进人岗合理匹配。通过互动式教学、沉浸式体验,帮助青年群体转变就业观念,掌握求职技能,提升就业竞争力。
3.做好跟踪就业服务:实训后通过电话咨询、就业岗位推送、个体职业指导等方式,为学员提供3次及以上的后续跟踪服务;并根据特殊个案情况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就业服务,帮助青年尽快实现就业。
二、承办单位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本次购买不接受联合体申请,项目中选单位不能将本项目转包、分包。
三、项目价格
本项目设定价格为人民币20万元,服务内容应包括上述所有服务项目内容。
四、评选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项目如下,请递交报名材料时包含以下各项内容:
五、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接收时间:2025年8月12日- 18日9:00-12:00、14:00-18:00
(二)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47号二楼培训指导部
联系人:林小玲,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申报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全称,递交资料的每一页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需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名文件不予接收。
(四)资料提交: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在官方系统打印单位登记信息或注册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方案和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六、中选单位确定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天河区政府网站公示,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印发《求职能力实训师资管理指南(试行)》等技术文件的通知.pdf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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