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区市容保障中心办公楼、附楼房屋维修加固项目招标代理由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范围及项目概况
1、比选人: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项目名称:原区市容保障中心办公楼、附楼房屋维修加固项目招标代理。
3、项目简介
3.1项目概况:本次维修总面积965㎡,包括办公楼建筑面积542㎡、附楼建筑面积423㎡等项目总资金约660万元。
3.2比选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4、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5、服务地点:成都市锦江区。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招标代理登记证。
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应书面声明);
3、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202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3个建筑工程类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4、其他要求:2021年以来未因工作质量等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应书面声明)。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龙舟路54号。
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收原件;
(2)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1)条内容外,其他资料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龙舟路54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龙舟路54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