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联系电话:0314-******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邮编:0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示 日期 |
1 | ******有限公司水泥混凝土制砖项目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北营房镇姚栅子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厂房及场地,新建洗车平台及配套沉淀池、排气、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设施。 |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道路采用硬化措施,车辆运输时应加盖苫布,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装置;车间封闭,车间内物料堆存区上部设置喷淋装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配料工序设置集气罩;搅拌工序设置集气管道;废气经各自集气设施收集后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仓设置集气管道,废气通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配料、搅拌工序一同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洗车废水、养护废水经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全厂生产废水不得外排。职工盥洗废水用于抑尘,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加强噪声源的管控。项目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础加装减振垫,并将产噪声设备安装于车间内部,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风机加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工作。该项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单位;沉淀池底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外排;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安全处置,不得外排,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 2025.8.8-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