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停用设备和设施检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11-2号8楼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8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Y-2507-042
项目名称:******医院停用设备和设施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元(人民币捌万元整)
最高限价:80000.00元(人民币捌万元整)
******医院停用设备和设施检测(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算起60天内完成现场检测。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有限公司(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11-2号8楼801)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发送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11-2号7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11-2号7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大石桥市军民街康复路
联系方式: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11-2号8楼801室
联系方式:0417-******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有限公司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悦
电 话: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