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漠河市西林吉镇34区
邮编:1653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漠河林场七星山森林观光(一期)项目 |
黑龙江省大兴安林地区漠河市北极村七星山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全部位于黑龙江北极村国家级森林公园一般游憩区内。项目起点(驱动站施工便道起点)位于七星山山脚下北极村景点入口西北侧的驯鹿部落内,终点(迂回站)位于七星山山顶。本项目为森林观光项目,本项目共占用土地12928m2,其中永久占用土地 2274m2,临时占用土地10654m2。本项目新建空中缆车,新建缆车支架6个,驱动站、迂回站及驱动站附属用房。 |
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项目施工废水、地表开挖遇暴雨引发的地表径流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2、大气的污染影响 各类燃油动力机械(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等)在场地开挖、场地平整、建筑施工、物料运输、装卸等施工作业时,会排出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THC等有害污染物,项目施工场地开阔,废气易挥发开,对周边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施工单位选择优质设备和燃油,提高各类燃油机械的使用效率,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尽量减少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的污染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主要来自建筑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碎石、废木料、废金属等杂物。本项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项目附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的污染影响 施工机械噪声是项目施工建设中主要污染因子。建筑施工的机械作业一般位于露天,其噪声传播距离远,影响范围大,是重要的临时性声源。常用的施工机械有:挖掘机、夯土机、混凝土搅拌机、振动碾等,其设备噪声级为71~100dB(A)。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避让、减缓、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降低工程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工程通过优化施工现场布置,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工程在运行期无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产生不利影响和水源涵养等功能定位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