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C2025-C3-220068-GXJC
项目名称:******医院外送样本检测服务(重)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 |
******医院外送样本检测服务(重)2 |
******医院外送样本检测服务(重)2 |
2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 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 |
8.《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后附);(必须提供) |
删除本小项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报价分(满分30分)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1) |
(1)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25分。 (3)检测服务清单1(第1-19项)报价折扣率价格分计算公式: 检测服务(第1-19项)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2分。 |
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所竞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供应商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竞标全部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最后报价×(1-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予以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评审价=最后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 (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 (6)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2分。 (7)检测服务清单1(第1-19项)报价折扣率价格分计算公式: 检测服务(第1-19项)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2分 |
4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报价分(满分30分)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2) |
(1)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5分。 (3)检测服务清单2(第20项)报价折扣率价格分计算公式: 检测服务(第20项)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8分 |
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所竞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供应商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竞标全部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最后报价×(1-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予以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评审价=最后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 (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 (6)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8分。 (7)检测服务清单2(第20项)报价折扣率价格分计算公式: 检测服务(第20项)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8分 |
更正日期:2025年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医院
地 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东10号
联系方式:陈尚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藤县挂榜路53号
联系方式:陈泽贤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泽贤
附件:8.12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