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银行贷款台江县绿色农******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联合出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37.44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62.56。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台江县 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 | ||||||||||||||
2.2 建设规模:农产品“二品一标”认证项目3个;实施增施有机肥9370亩、推广使用水肥一体化150亩;实施农膜、农用化学品包装材料回收及循环利用项目、4个示范村建设项目、农业产业技能培训项目等。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180天 。 | ||||||||||||||
******银行贷款台江县绿色农业和乡村振兴项目示范村建设项目。 | ||||||||||||||
******居环境改善工程;2************居环境改善工程、太阳能路灯建设、篮球场照明工程;4、富强村(坪寨村一二组)厕污一体化项目、垃圾处理提升工程、改厕改圈工程。阳芳村安全防护栏项目。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具备相关资质的资质证明文件。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社会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如注册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和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2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具体资质要求和公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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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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