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委托,就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第六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第六期)
二、招标编号:ZGZB2025-313(BOC-07618-******)
三、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双屏机和电子价签支付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项划分:1个标项。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交付,并根据招标人指定时间、地址完成设备的布放、安装、调试工作。若因招标人客户签约时间延期等原因要求中标人延期交货,中标人应无条件给予配合。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预算:人民币******元(含税,增值税税率13%)。
限价:人民币******元(含税),其中双屏机单价限价2980元/台(含税),电子价签支付设备单价限价7000元/套(含税)。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0.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银行中银智采平台(******)(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关注以下事项:
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供应商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银行将对供应商提交材料进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注册成功。请供应商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银行采购项目。
3)如供应商在领取招标/邀请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或技术支持人员,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因供应商提交材料质量等原因,无法保证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所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注册成功的投标人******银行中银智采平台(******)“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中的附件。
本项目实行中银智采平台发售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无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06月27日14时00分至2025年07月1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中银智采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发售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
(1)出 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将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账号:************34
(2)售 价: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保留付款凭证,登录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申请领取文件”→页面上传付款凭证→“提交审核”。
(4)下载招标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操作流程:(登录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领取文件”→“下载”)。
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供应商资料准备及上传、供应商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审核、招标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银行投标客户端,用于申请CA证书、制作投标文件。目前投标客户端仅适用Windows系统。
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申请CA证书,否则将不能使用CA证书进行后续操作,例如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和加盖CA电子印章操作等。
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其他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技术支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银行中银智采平台(******/pc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有限公司网(******)上进行发布。
七、踏勘:不组织踏勘。如有需求,请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7日14时00分。
******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中银智采平台将拒收。下文中所指“电子投标文件”均是指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的投标文件。
******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中银智采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上传所需时间,建议投标人在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服务时间内(即工作日)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如有问题可参考“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予以解决。未按要求执行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中银智采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本项目需要同时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7月17日13时3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
(3)若中银智采平台中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电子投标文件的,其纸质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下开标、评标,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1)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大于15家。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若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符合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7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
3.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开标会开始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60分钟),通过CA证书或解密秘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开标后尽快解密。
******银行投标客户端等相应插件。解密时使用的电脑需要和加密电脑为同一台电脑,如若更换电脑,需要进行CA证书补发流程,或使用解密秘钥方式解密。建议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使用同一台电脑。如因电脑问题以及其他非系统故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转线下开标、评标的规则: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下开标、评标:1)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大于15家。
十、监督举报方式:
******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74-******
举报邮箱:******
信函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318号8楼纪委办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318号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574-******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电话: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李弘凯、李佩岭、刘霞
联系方式:0574-******/******
电子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