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0号)和******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吉安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农办字〔2025〕33号)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县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万安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为180人,其中县级常规培训班任务140人(含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90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50人),县级农机手专题培训班40人,培训进度要求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且培训参评率和满意度不低于95%。
二、遴选范围
2025年拟在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中,择优确定2家承担培训任务。凡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均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国家许可的农民培训相关资质,拥有必要的培训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能够一次性承担50人以上培育任务;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与跟踪服务能力;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等。
(二)优先条件:近3年承担过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且培训效果良好,在推动学员创新创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申报材料内容
培训机构申报须提供:
(一)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
(二)培训实施预案(包含2025年培训目标、师资配备、专业设置、时间安排、能够吸纳参训人数及保障措施)。
(三)办学资格或技能培训资质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公、教学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五)主要教学仪器设备、实训设备清单。
(六)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清单、培训师资库清单、人社部门出具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社保缴费证明(连续缴费不低于6个月)、兼职教师农技推广资质证明复印件。
(七)法人及法人代表征信记录。
(八)近三年内承接的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合同、验收审计报告、学员满意度评价证明、在推动学员创新创业、带动产业发展等方面成功案例等。
(九)培训机构出具的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盖章装订并密封,一式3份。
五、评审程序
******农村局组织相关资质专家进行评审,由驻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现场监督。
(二)综合评定。由评审专家先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资质审查;对符合资质的机构提交的遴选评分资料再进行评定打分(附件2)。
******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对评审得分在60分以上的申报机构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分值排名前两名的机构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资格,并根据分值高低差别及机构承接能力分配培训任务。如遇总分数相同的情况,采取公正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本遴选公告时间从2025年8月14日—8月22日。所有申报和遴选评分资料按顺序盖章装订并密封,一式3份,于公示截止******农村局科教站******农村局商务写字楼2005室,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联系人:谢辉
联系电话:0796-******
附件1:万安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docx
附件2:万安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