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展化化工电子级过硫酸盐及耐温型过硫酸盐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现对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址内建设展化化工电子级过硫酸盐及耐温型过硫酸盐技改扩建项目,主要新增60000吨电子级过硫酸铵,并将其中约48000吨电子级过硫酸铵用于深加工为40000吨电子级过硫酸钠和10000吨电子级过硫酸钾;同时将原有1~10#电解线拆除,产能转移至新建10#厂房,并将现有剩余14000吨过硫酸铵中的10000吨通过安全改造升级加工为耐温型过硫酸铵。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
2、公众查询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有限公司展化化工电子级过硫酸盐及耐温型过硫酸盐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进入以下链接进行下载或查阅:
链接: ******/s/1tybp87z_nyicctbmb47k8g 提取码: 3gb6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大路口村等受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本规划建设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下载的网络链接如下:******/s/1fn4vwlhuc4adyqz_6flbrw 提取码: rfq1
5、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其他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经理联系电话:******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实施单位承诺将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并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含公开之日)。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
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址内建设展化化工电子级过硫酸盐及耐温型过硫酸盐技改扩建项目,主要新增60000吨电子级过硫酸铵,并将其中约48000吨电子级过硫酸铵用于深加工为40000吨电子级过硫酸钠和10000吨电子级过硫酸钾;同时将原有1~10#电解线拆除,产能转移至新建10#厂房,并将现有剩余14000吨过硫酸铵中的10000吨通过安全改造升级加工为耐温型过硫酸铵。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
2、公众查询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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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s/1tybp87z_nyicctbmb47k8g 提取码: 3gb6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大路口村等受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本规划建设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下载的网络链接如下:******/s/1fn4vwlhuc4adyqz_6flbrw 提取码: rfq1
5、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其他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经理联系电话:******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实施单位承诺将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并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含公开之日)。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