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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拟对丰顺县天诚喷涂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审批信息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拟对丰顺县天诚喷涂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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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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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丰顺县天诚喷涂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38号,邮编:514300
联系电话:******519
传 真:******5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丰顺县天诚喷涂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梅州丰顺县汤坑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2区之五
建设单位丰顺县天诚喷涂厂
项目概况租赁位于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2区之五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1440m2,建筑面积约1440m2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从事五金产品、电子元器件制造及零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投产后预计年产五金配件及扬声器配件3000吨。
环评机构******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丰顺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及燃料燃烧废气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处理后引至 15m高空排放;酸洗产生的酸雾(硫酸雾)经收集后由碱液喷淋塔喷淋处理后引至 15m高空排放;喷涂产生的粉尘由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3、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维护措施,确保厂界边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的废包装袋交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弃滤芯交由原生产厂 家回收。危险废物的沉渣、污泥、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和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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