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沧州交发泰岳府小区规划道路工程项目 已由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沧审批核〔2025〕7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 。
项目建设单位为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51.25 万元。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6890㎡,其中泰岳西街路线长约134m,红线宽15m;泰岳东街路线长约280m,红线宽15m。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沧州市运河区,泰岳西街北起璞云路,南至守真路;泰岳东街北起流津路,南至守真路。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手续配合、验收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期质保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限价 150000.00 元;工程费限价 ******.12 元。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其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完成。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且满足发包人设计任务书中明确的相关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 执业资格,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至少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4 年 07 月 01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得参加投标,评标时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 穆文玉 ,联系电话: ******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办公室
电话: 0317-******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审。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22)1980号》相关规定,按照收费标准的25%计取;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使用平台名称: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沧州交发泰岳府小区规划道路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 |
1000 |
13. 联系方式
13.1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
通讯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新华中路46号218室;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 焦先生 ,联系电话: 0317-****** ,电子邮箱: / 。
13.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 ;
项目负责人: 郝亮 , 联系电话: 0317-****** ;联系人: 穆文玉、刘祺 ,联系电话: 0317-******、****** ,电子邮箱: ****** 。
2025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