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重点问题农产品药物残留胶体金速检工作的通知》及《攸县推广应用胶体金快速检测技术实施方案》(攸农发〔2025〕28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胶体金速测试剂耗材及设备采购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攸县2025年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耗材及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含税)
二、遴选资质与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本次遴选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2.胶体金生产企业必须是2024年农业农村部对其开展了验证评价的35家企业之一,其产品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农质管函〔2025〕2号),并提供带章复印件。若是经销或代理商参与,需要有厂家代理协议并提供厂家出具的本采购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需免费提供稳定的配套智慧监管系统,手机移动端程序快速判读,将检测信息数据上传至湖南省智慧监管平台。
5.项目实施主体需要有完备的售后服务团队,针对本区域提供专业的检测技术指导,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采样、检测操作、小程序操作、结果分析、数据上传等问题可及时提供技术支持或者答疑。并定期协助监管人员进行数据分析,给出合理的意见,如有必要,需安排售后人员进行上门指导。
6.胶体金检测卡:胶体金产品卡壳上带有唯一的二维码,与“智慧湘农”平台对接。二维码由厂家生产时打印,不得采用粘贴的形式,实现带码检测。二维码内容包含厂家信息、产品信息、生产时间信息及防伪码。
三、遴选数量
2025年6-7月在全县遴选1个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耗材及设备产品采购项目实施主体,2025年7月底完成胶体金检测试剂耗材与设备的配备,实施主体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县、乡两级胶体金快检技术和设备使用培训工作。
四、遴选组织
******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由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牵头,会同局监察室、计财股、农产品安全执法中队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遴选小组,负责对项目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择项目实施主体。
五、遴选方式
项目申报主体自主申报,制作并提交响应遴选公告的申报书。遴选小组对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综合评审。重点针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生产能力、产品先进性,检测技术和设备使用培训工作的组织能力,后续保障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系统评估。
六、遴选主体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遴选小组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择一个项目实施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项目实施主体,并签订《承诺书》。
七、申报时间
2025年6月21日至7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报地点
******办公室)咨询人及电话:符小芳 ******
附件1:攸县2025年胶体金检测产品采购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