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上海万珑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合作的社会资本方。现予公示。
本结果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8月13日起至2025年8月19日止。若单位和个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若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反馈,结果自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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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