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3日(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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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 |
1 | ******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工业园区扩区 | ******有限公司 | 江西德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25.10.20 | 见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