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中药配方颗粒的采购管理,杜绝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保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采购价格,现对中心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企业参加投标,具体遴选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遴选
******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88号东盛街14、16、20号首层,东盛街16、18号二层)。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服务期限:3年
5、入围≤2家,综合评分≥70分。
二、企业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企业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指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和受处分等不良记录。
5、有固定的生产场地和完善的化验室设备及物流配送体系,有专业的服务队伍和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持续生产、保障供应的能力,并提供保障质量及供应的承诺书。
******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的供货经验,提供供货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二)资格要求(加盖红章)
1、营业执照
2、药品生产许可证
3、药品质量承诺书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三、采购需求
(一)具体参数:
投标人所投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符合国家(省)药品标准。对所配送的中药配方颗粒提供齐全的质量、资质、检验生产批件、注册证、合格证明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二)注意事项:
1、招标品种:具体目录见电子版,将以邮件形式将目录发至投标企业指定邮箱。
2、全部品种均按单品种投标报价,各品种以1克饮片为报价单位,投标价格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投标价格应包含税费、正常配送及药品调配、包装等伴随服务费用。
4、投标价应小于或等于产品“最高限价”,厂家须按报价进行供应,且能够在广州市药品采购平台上挂网采购。
5、报价表格上需注明投标企业名称、投标颗粒类型(国标或省标)、具体品种名称,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投标公司只能在我中心给定的品种目录(电子版)上填写报价,与其无关的内容(如药品ID、名称及药品的顺序等)不得增减和修改,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填写完成后拷贝到U盘并打印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将U盘和纸质版投标报价用档案袋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标书一起在指定的时间交送至药剂科。
6、原则上以质量可靠、配送及时、诚实守信、合理低价的投标企业优先中标。
(三)其他需求:
1、承担本次中药配方颗粒配送的供应商******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业务。
2、中药配方颗粒必须按照标准养护措施进行送货,以防止中药配方颗粒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损坏或丢失。如因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等原因所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由中标企业承担。
3、在合同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改供应价格,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确需价格调整的,按照我单位药品价格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或省药品的质量执行标准发生改变,导致药品的价格调整,中标企业需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等证明材料,经我单位同意后才能进行价格调整。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五、文件递交地点
联系人:黄药师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88号东盛街14、16、20号首层,东盛街16、18号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