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新友花苑一期、二期2025年电梯维保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FHGC******S
二、项目名称:新友花苑一期、二期2025年电梯维保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198000.00),其中
标段号 | 服务地点 | 维保电梯数量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第一标段 | 新友花苑一期 | 19台 | 2025年8月30日-2026年8月29日 | 人民币捌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85500.00) |
第二标 | 段新友花苑二期 | 25台 | 2025年11月24日-2026年11月23日 | 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小写:112500.00) |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不进入该标段的评审。本次采购项目共二个标段,允许一个供应商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供应商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
四、服务内容:按照甲方要求,为新友花苑一期、二期2025年电梯维保项目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五、服务期限:第一标段:2025年8月30日-2026年8月29日;第二标段:2025年11月24日-2026年11月23日。(按采购单位具体要求以实际为准)
六、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具备有效期内的能满足本次电梯维保服务清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或具有有效期内的能满足本次电梯维保服务清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磋商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17:00(北京时间),每日9:30-11:30,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各磋商响应单位必须持以下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需现场核查)
(3)具备有效期内的能满足本次电梯维保服务清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或具有有效期内的能满足本次电梯维保服务清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
******学院路南侧(2号地铁口背后往南5米)二楼北侧
4.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售价:标书售价按标段收取,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八、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5年8月26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5年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芦墟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税务大楼)1103室
******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必须在上述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宜:
******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雪锋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墟新友路399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彤瑶 联系电话:0512-******
******学院路南侧)
十、成交服务费:
1.收费标准: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标段计算收取。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含)-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若计算的服务费低于4000元的,则按最低4000元收取。
十一、磋商保证金:无,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响应)承诺书。
十二、现场踏勘:
磋商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磋商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十三、本磋商采购文件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人民政府网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