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关于“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决策部署,切实帮助解决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在康复训练、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防范心理障碍,经三明市残联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组建三明市残疾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心理服务专家人才库,以满足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总体安排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个人申报、资格评审、现场面谈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确定,成立三明市残疾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心理服务专家人才库,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提供心理评估、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心理健康宣讲、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本次入库服务期2年。
二、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有社会责任感,关爱残疾人事业,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情操,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勇于担当。
3.坚持科学心理学的基本原则和研究方法,反对各种封建迷信、玄秘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等错误倾向。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心理问题突发事件干预能力,加强自身思想和业务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心理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个人业务水平和技能。
5.恪守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了解心理咨询师、治疗师的职责限制和自己的专业能力限度,不做超越职权和能力范围的事情。
6.持有国家心理二级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相关证书,具有丰富的个案咨询、团体辅导或讲座经验。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表达能力优秀。
三、工作内容
1.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培训。立足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需求,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宣传心理健康理念、关注职工心理健康需求,提高心理健康意识,预防心理问题产生。
2.开展个体、团体心理咨询辅导服务。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提供现场心理咨询服务。
四、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特长,按照基本条件和工作内容的要求,于8月18日前提供相关资料。
(二)资格初审
8月19-20日,市残联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定现场面谈复审名单。
(三)复试评审
8月下旬,市残联组织现场面谈复评,通过现场问答、课件展示等方式确定专家人选,并将拟确定入库名单在市残联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认证聘任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专家人才统一签订协议、颁发聘书、建档管理,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开展心理健康评估、个案咨询、小组(团体)心理辅导、心理讲座培训等。专家人才库成员总人数控制在6人以内,实行动态管理、优进劣出,服务期2年。
五、劳务报酬
已签订协议入库的专家人才,根据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安排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咨询等服务的劳务费,参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上门服务费等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心理咨询服务80元/半小时(单次服务时长1小时)、团体心理辅导服务108元/每人次每小时(单次服务时长1小时,每次最多8人)、家庭心理咨询服务360元/每次每45分钟(单次服务时长45分钟);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开展心理讲座培训的劳务费,参照根据《三明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明财行〔2020〕12号)规定,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4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
六、退出机制
拥有以下情形的,将及时清出专家人才库,情形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不再从事心理服务工作的;
2.超过2次未按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的;
3.不及时、不如实报告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
4.多次工作反馈满意度低或被投诉的;
5.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6.各种违法乱纪行为。
七、申报资料
1.三明市残疾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心理服务专家人才库申报表(附件),所有申报资料均以电子版形式申报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邮箱:******,
联系人:曾菁
联系电话:******
附件:
三明市残疾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心理健康服务专家人才库申报表 - 副本.doc
三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8月11日
一、总体安排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个人申报、资格评审、现场面谈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确定,成立三明市残疾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心理服务专家人才库,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提供心理评估、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心理健康宣讲、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本次入库服务期2年。
二、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有社会责任感,关爱残疾人事业,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情操,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勇于担当。
3.坚持科学心理学的基本原则和研究方法,反对各种封建迷信、玄秘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等错误倾向。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心理问题突发事件干预能力,加强自身思想和业务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心理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个人业务水平和技能。
5.恪守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了解心理咨询师、治疗师的职责限制和自己的专业能力限度,不做超越职权和能力范围的事情。
6.持有国家心理二级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相关证书,具有丰富的个案咨询、团体辅导或讲座经验。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表达能力优秀。
三、工作内容
1.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培训。立足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需求,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宣传心理健康理念、关注职工心理健康需求,提高心理健康意识,预防心理问题产生。
2.开展个体、团体心理咨询辅导服务。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提供现场心理咨询服务。
四、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特长,按照基本条件和工作内容的要求,于8月18日前提供相关资料。
(二)资格初审
8月19-20日,市残联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定现场面谈复审名单。
(三)复试评审
8月下旬,市残联组织现场面谈复评,通过现场问答、课件展示等方式确定专家人选,并将拟确定入库名单在市残联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认证聘任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专家人才统一签订协议、颁发聘书、建档管理,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开展心理健康评估、个案咨询、小组(团体)心理辅导、心理讲座培训等。专家人才库成员总人数控制在6人以内,实行动态管理、优进劣出,服务期2年。
五、劳务报酬
已签订协议入库的专家人才,根据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安排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咨询等服务的劳务费,参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上门服务费等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心理咨询服务80元/半小时(单次服务时长1小时)、团体心理辅导服务108元/每人次每小时(单次服务时长1小时,每次最多8人)、家庭心理咨询服务360元/每次每45分钟(单次服务时长45分钟);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残疾人工作者开展心理讲座培训的劳务费,参照根据《三明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明财行〔2020〕12号)规定,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4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
六、退出机制
拥有以下情形的,将及时清出专家人才库,情形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不再从事心理服务工作的;
2.超过2次未按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的;
3.不及时、不如实报告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
4.多次工作反馈满意度低或被投诉的;
5.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6.各种违法乱纪行为。
七、申报资料
1.三明市残疾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心理服务专家人才库申报表(附件),所有申报资料均以电子版形式申报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邮箱:******,
联系人:曾菁
联系电话:******
附件:

三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