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临时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陕西省引汉济渭二期工程(长安段)临时用地 | ||||||
项目位置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 ||||||
用地面积(公顷) | 总面积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59.0919 | 53.4348 | 1.323 | 1.5289 | 0.9383 | 1.1419 | 0.725 |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水务局、区秦岭保护局(林业)、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子午街办、王曲街办相关负责人,以及涉及的递午村、甫店村、东安村、胜利村、曙光村、王曲村、西王曲村村委会代表形成验收组,对陕西省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长安段里程桩号70+302.893—74+425.418施工作业带886.38亩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审查资料,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基本达到复垦方案要求,拟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16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相关土地权利人对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29-******
特此公示。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