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定《2025年度质量************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省级审查,所有项目检查验收的最终结论以省厅正式发布的检查验收结果为准。
公示期自2025年6月17日至6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校纪委或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联系,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办公室:0553-******,邮箱:******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0553-******,邮箱:******
附件: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检查验收结果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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