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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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清源路10号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渭源分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黄河流域渭源县渭河(上游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定环渭发〔2024〕112号 | 2024-8-16 |
2 | 秦祁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三期)环评批复.pdf | 定环渭发〔2024〕115号 | 2024-8-16 |
3 | 渭源县庆坪镇东峪河河堤护岸以工代赈项目环评批复.pdf | 定环渭发〔2024〕116号 | 2024-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