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的通渭县李家店乡冷链仓储物流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及《******人民政府关于通渭县李家店乡冷链仓储物流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乡政府发〔2025〕116号)收悉。参照******有限公司关于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春林咨评字〔2025〕019号),原则同意通渭县李家店乡冷链仓储物流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渭县李家店乡冷链仓储物流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4-621121-04-05-295655
三、项目建设单位:******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通渭县李家店乡李家店下街桥头以南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服务中心1965.00平方米,1#冷链仓储车间1152.00平方米,2#冷链仓储车间870.00平方米,农产品加工车间960.00平方米,1#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区480.00平方米,2#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区480.00平方米,物流派送车间480.00平方米。
室外工程:沥青道路3310平方米,混凝土硬化场地2390平方米,透水砖铺砖75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挡土墙240米,土方回填50000立方米,冷链仓储物流及农产品批发配套设施、设备购置以及室外三网工程。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01.9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474.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89.19万元、预备费为238.1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6-2027年
八、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主要有:******资源局2025年11月6日出具的《关于通渭县李家店乡冷链仓储物流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用地预选意见》(通自然资源函〔2025〕259 号)。
九、招标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接文后,请根据******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优化。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单位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改革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