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市控水站运行监督水质比对任务,现巢湖分局拟采用询价方式确定委托监测单位。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巢湖市控水质自动站运行监督水质比对服务
2、采购预算:2万元
二、服务需求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必须完全按照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确定的监测方案(包括质量控制措施)开展监测工作,采样方法按国家和安徽省相关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执行。服务期间须服从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的调度,按时开展监测工作,每次开展监测工作后一周内上报电子版结果数据;并按采购人需要提供纸质版监测报告和数据比对报告。
2、监测采样地点:共29个点位,详见附件
3、服务次数:2025年下半年、2026年上半年各开展1次监测
4、检测项目:水温(℃)、浊度(NTU)、pH(无量纲)、电导率(μS/cm)、溶解氧(mg/L)、总磷(mg/L)、氨氮(mg/L)、高锰酸盐指数(mg/L)、总氮(mg/L)共9项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检测资质: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符合检测项目需求;
5、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5年8月20日15:30
2、询价地点: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会议室
3、报价方式: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即询价时间)前递交或邮寄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五、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的编制:格式自拟,报价文件须包含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小企业证明及含有本项目所要求的监测项目附表(影印件加盖公章)等证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包含报价函、报价清单,报价内容的目录或服务指标。
2、响应文件的数量:响应文件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六、采购要求
1、报价要求: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服务具体项目的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服务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性报价,合同授予符合要求的价格最低者。
七、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70%合同款,项目全部完成后付清全部合同款。
八、履约责任
凡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签定合同后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的,本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记录。
九、联系方式
资料邮寄地址:合肥市巢湖市水上公园路与文明巷交口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4楼401室
联系人:叶莉莉
电 话:******
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