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为推进集安市建疆段堤防等项目完工验收(暨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现就公开选择集安市建疆段堤防等项目完工验收(暨竣工技术预验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询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事项名称、服务费用、询价服务内容
(一)询价事项名称:集安市建疆段堤防等7个项目完工验收(暨竣工技术预验收)第三方服务。
(二)服务费用:列入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初步估算服务费用为7.96万元~10.35万元(包括以下相关费用:专家费依据《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每个项目原则上服务期限为1天,按天付费(税后),每人每天不超过1000元计算专家费;同时包括承担单位为履行服务合同发生的交通、工作餐、住宿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
(三)询价服务内容:第三方服务单位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1~sl/t631.8)等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组织相关类别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对集安市建疆段堤防等7个项目分别进行完工验收(暨竣工技术预验收),完工验收(暨竣工技术预验收)分为外业检查和内业资料查阅及完工验收(暨竣工技术预验收)发现问题整改复核,针对:工程完成情况、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历次验收及专项验收遗留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工程初期运行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尾工安排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工程档案整理情况、工程投资、财务情况、是否存在遗留问题等开展核查,针对7个项目分别出具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竣工验收鉴定书(初步验收意见)。
二、服务单位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参与询价的服务单位应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熟悉水利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备水利工程验收第三方服务经验,能够为本次验收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验收专家组由6名相关类别专家组成,其中需包括但不限于: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工程造价(财务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档案管理等专业。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能够保证第三方验收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的选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集安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选择公告,明确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所需提交的材料等内容。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上述项目参建单位应回避报名)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营业执照、企业有关备案信息、人员配备情况、近三年业绩证明、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企业信用查询信息等。我单位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入围名单。
(三)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选择。对符合要求的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采用最******居多者为中标单位。若业绩相同,则采取摇号的方式评选中标单位。评选结果在集安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包含节假日)。
四、报名相关事项
凡有意参与者,请提交以上报名资料纸质版一套。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水利局(地址:集安市鸭江路1111号开发区政府;邮编:134200)以送达、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概不受理。签收人:宋子倩,电话:******
如在报名时间截止时,参与报名单位的数量未达到3家以上(包括3家),则我办将另行发布公告重新选择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
五、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办公室
地址:集安市鸭江路1111号开发区政府620室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联系人:宋子倩 电话:******
邮箱:******
******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 初审:辛勤 复审:岳福波 终审:侯长春)
一、询价事项名称、服务费用、询价服务内容
(一)询价事项名称:集安市建疆段堤防等7个项目完工验收(暨竣工技术预验收)第三方服务。
(二)服务费用:列入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初步估算服务费用为7.96万元~10.35万元(包括以下相关费用:专家费依据《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每个项目原则上服务期限为1天,按天付费(税后),每人每天不超过1000元计算专家费;同时包括承担单位为履行服务合同发生的交通、工作餐、住宿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
(三)询价服务内容:第三方服务单位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1~sl/t631.8)等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组织相关类别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对集安市建疆段堤防等7个项目分别进行完工验收(暨竣工技术预验收),完工验收(暨竣工技术预验收)分为外业检查和内业资料查阅及完工验收(暨竣工技术预验收)发现问题整改复核,针对:工程完成情况、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历次验收及专项验收遗留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工程初期运行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尾工安排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工程档案整理情况、工程投资、财务情况、是否存在遗留问题等开展核查,针对7个项目分别出具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竣工验收鉴定书(初步验收意见)。
二、服务单位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参与询价的服务单位应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熟悉水利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备水利工程验收第三方服务经验,能够为本次验收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验收专家组由6名相关类别专家组成,其中需包括但不限于: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工程造价(财务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档案管理等专业。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能够保证第三方验收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的选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集安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选择公告,明确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所需提交的材料等内容。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上述项目参建单位应回避报名)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营业执照、企业有关备案信息、人员配备情况、近三年业绩证明、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企业信用查询信息等。我单位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入围名单。
(三)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选择。对符合要求的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采用最******居多者为中标单位。若业绩相同,则采取摇号的方式评选中标单位。评选结果在集安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包含节假日)。
四、报名相关事项
凡有意参与者,请提交以上报名资料纸质版一套。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水利局(地址:集安市鸭江路1111号开发区政府;邮编:134200)以送达、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概不受理。签收人:宋子倩,电话:******
如在报名时间截止时,参与报名单位的数量未达到3家以上(包括3家),则我办将另行发布公告重新选择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
五、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办公室
地址:集安市鸭江路1111号开发区政府620室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联系人:宋子倩 电话:******
邮箱:******
******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 初审:辛勤 复审:岳福波 终审:侯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