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次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招标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建审南招[2025]013-1号
本项目于2025年8月11日******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次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招标项目(重新招标)
建设规模:各类商品混凝土总量约5万立方。
招标范围与内容:
合同包 |
标的 |
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限 |
1 |
******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次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招标项目(重新招标)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3万立方 |
南平市建阳区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
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供应商接到每批次的《商品混凝土预订单》后24小时内供货) |
2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2万立方 |
南平市建阳区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
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供应商接到每批次的《商品混凝土预订单》后24小时内供货) |
|
(1)通过集中采购、签订商品混凝土长期供应商的方式来确保施工物料供应的稳定。交货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供应商接到每批次的《商品混凝土预订单》后24小时内供货),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合同包对应商品混凝土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合同包履行期间,招标人累计采购商品混凝土量达到对应合同包暂定数量的90%-110%之间,可视为合同到期,招标人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对应合同。 (2)本项目涉及多品种商品混凝土供应,在合同执行期间内,招标人有权基于工程现场施工进度及物料需求变化,对各类商品混凝土各规格型号、强度等级及供应数量保有动态调整权,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要求。如果施工场地实际需求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改变供应期限和数量,但不改变结算和支付方式。 (3)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以上两个合同包的投标,但不能同时兼中以上两个合同包,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合同包的合同,投标人得分在两个合同包均最高时,则优先推荐为合同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且其不再作为合同包2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需参与两个合同包投标,则投标人须按各合同包要求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无。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合同包 |
中标单位名称 |
统一固定下浮率 |
最终总得分 |
数量 |
交货地点 |
质量 |
交货期限 |
1 |
******有限公司 |
29.2% |
99 |
3万立方 |
南平市建阳区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供应商接到每批次的《商品混凝土预订单》后24小时内供货) |
2 |
******有限公司 |
28.27% |
95.09 |
2万立方 |
南平市建阳区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供应商接到每批次的《商品混凝土预订单》后24小时内供货) |
5、公示时间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公示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21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1年 第613号令)的规定,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将报请行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委员会成员名单:刘倩(组长)、吕坤妹、陈芝荣、罗家利、 翁利青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林后大街959号102号 邮编:354200
联系人:宋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人民西路496号(阳光里17幢2层29号、30号店)
邮编354200
联系人:詹女士、康女士
电话:******、******
监督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日期: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