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5308号】******农村局郏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结余资金)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农村局郏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村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5-39
2、项目名称:******农村局郏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7元 最高限价:******.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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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内容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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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公资建2025308号-1 |
第一标段 |
郏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一标段施工 |
******.12 |
******.12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郏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主要建设内容有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其他工程等。
5.2建设地点:郏县境内。
5.3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5.5招标范围: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所有施工内容。
5.6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5.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职工,且须满足以下条件:1)由投标人与之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2)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为确保项目工期顺利进行,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中标人在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由招标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6******农村局机关党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E
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农村局
地址:平顶山市郏县紫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1幢15层1515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日期: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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