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提交的龙港新城产城融合共同富裕示范项目-海景路(产业大道-环科路)、滨海路(物流大道-产业大道)建设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建设局书面提出。
******建设局,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电话:0577-******)。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期限(年) | 用海位置 |
龙港新城产城融合共同富裕示范项目-海景路(产业大道-环科路)、滨海路(物流大道-产业大道)建设工程 | ******有限公司 | 2.7676 | 路桥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 | 40 | 位于龙港市江南涂区域历史围填海内 |
******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