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大学城部分高校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地区部分高校食堂全品类大宗物资联采项目(以下简称:u201c本项目u201d)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RWZB-2025-183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0.00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1 | 福州地区部分高校食堂全品类大宗物资联采项目 | 1批(具体的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 具体的以实际的采购金额为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u201c投标函u201d;
(2)u201c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u201d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 ①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③u201c法定代表人u201d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u201c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u201d载明的一致。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指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u201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u201d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u201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u201d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u201c较大数额罚款u201d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u201c较大数额罚款u201d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
u203b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③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
承诺函 | 投标人须承诺在承接高校联采项目中未发生被招标人书面负面评价的情况,须提供承诺函。具体评判时以招标人评标现场出具的证明为准。 |
(3)投标保证金。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若有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6.2、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或电子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以转账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1)供应商直接至我司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单》;
(******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单》(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合同包号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并打电话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潜在投标人需办理报名手续,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与质疑。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09:30:00(北京时间),若有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至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9月3日09:30:00(北京时间),******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若有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招标人:******大学城部分高校******大学)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91-******
11******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余燕香、郑婷婷、周玉英、林文芳、林佳怡
联系电话:0591-******
12、账户信息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信息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 |
账 号:************01 | |
特别提示 1、若采购项目含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人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u201c(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u201d。 |
******大学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