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老城区欧家港渠黑臭水体治理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湘乡市老城区欧家港渠黑臭水体治理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并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提出的有关问题答疑如下:
一、答疑内容
提问1:1、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雨污管网铺设、渠道清淤、检查井、智能截流井、提篮格栅设备安装、一体化泵站、路面拆除与恢复等,而本项目业绩指标需要污水及中水管道,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排水工程或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水管道工程是否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请问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答复:
1、招标文件施工资格及加分业绩要求所指的“污水及中水管道”为机器管系统牵引招标人无法更改,本项目的业绩按照《导则》第二十一条的要求设置,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具体如下:
类似工程业绩施工业绩入围资格要求: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4107.6 万元且排水管道(或污水管道)直径不少于 0.75 米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施工业绩评审加分要求: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4107.6 万元且排水管道(或污水管道)直径不少于 0.75 米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第二、三个评审加分业绩: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572.16万元且排水管道(或污水管道)直径不少于 1.2米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应具备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P103中“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提问2: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答复: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应具备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P103中“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提问3:本项目提供的招标初设图纸及招标概算清单等文件中根本没有任何关于中水工程的施工内容,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均为市政排水、污水管网铺设、修复等工程;然而招标文件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业绩,业绩牵引指标为“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1.5米”;业绩牵引指标超出了项目施工内容,请问该项目施工业绩指标是否只要满足污水或雨水或排水管径要求及单项合同额达到招标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即可。
答复:详见本澄清答疑公告中“提问1的答复”。
提问4:1、授权委托人可否是除项目经理以外的本公司任意在职人员? 2、本项目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否由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答复:
1、可以;
2、详见本澄清答疑公告中“提问1.2、提问2的答复”。
提问5:1、授权委托人可否是除项目经理以外的本公司任意在职人员? 2、本项目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否由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答复:详见本澄清答疑公告中“提问4的答复”。
二、本澄清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湖南省******街道涟滨南路
联 系 人:成建军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办事处大将南路凯旋华府02栋201号
项目负责人:张小飞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开云、李丰果
电 话:******
传 真:0731-******
电子邮件:******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住建部门
地 址: ******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股******街道涟滨南路
电 话:0731-******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