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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延安医院预算单价200万元以上(含)采购项目(营养科猪肉、牛肉、蔬菜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昆明市延安医院预算单价200万元以上(含)采购项目(营养科猪肉、牛肉、蔬菜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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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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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近期采购预算单价200万元以上(含)的货物、服务项目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项目一:

项目名称:营养科猪肉采购项目

******医院营养科需采购猪肉,以满足食堂供应餐食需求。

预算金额(万元):566.5万元

采购标的需求参数:

1、价款结算

(1)为确保价格的合理性,价格结算需由供应商每月进******委员会发布的《昆明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布表》;同时,也会参考昆明当地的大型农产品零售及批发市场价格,如昆明关上农贸市场、昆明东华新迎农贸市场、五里多农贸市场、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等。

(2)若对某一食材的价格存在疑问,询价小组将组织供应商对当地零售和批发市场的该食材价格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到的每个品种食材的市场均价(市场均价为净重单价的均价)将作为本执行周期各类食材供货价格核定的平均值乘以(1 - 优惠下浮率)进行结算,再该询价小组由营养科库房、菜组、厨师组、财务科、审计科的相关人员组成,以保证询价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再按照询价结果。

(3)本价格执行周期内各类食材供货价格的核定方式为:供货价格=市场均价乘以中标折扣,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协商定价。 食材净重单价=食材购买单价×净重(净重:毛重扣除纸箱、塑料筐、竹筐、冰瓶、报纸等的重量),预包装食材以外包装标明重量为准。

(4)每次价格调查小组调查结束后各方代表须在考察纪要上签字确认。

(5)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价格执行周期,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提前 7 天协商解决,供应商须配合。

(6)资金的结算:结算公式为:结算价 = 实际采购量 × 基准价格 ×(1 - 中标下浮率 %)(单位精确到:角)当月货款,月末最后一天对账,开具普通发票,货款次月结算。

2、合同签订前样品二次提交要求

为明确食材供应标准,确保实际供货与采购需求一致,在合同正式签订前,需增加 “供应商二次提交样品” 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 3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需完成二次样品提交。

样品范围:需覆盖投标文件中 “所投包货物内容” 的全部食材品种,不得遗漏;每种食材样品需单独标注名称、规格、等级、原产地、保质期等关键信息。

样品要求:

样品需与实际供货品质、规格完全一致,不得提供 “特供样”“展示样” 等与实际交付不符的产品。

预包装食材样品需提供完整包装(含标签、配料表、生产信息等合规内容);散装食材(如蔬菜、鲜肉等)需用符合食品安全的容器密封包装,标注净重。

样品需附带对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如农残检测报告、检疫合格证等),与实际供货所需凭证类型一致。

标准核定:

由采购方(食堂)组织专项核定小组(成员含营养科、食堂菜组、厨师组负责人),对二次提交的样品进行现场核验。

核定维度包括:食材新鲜度、规格一致性(如蔬菜大小、肉类部位)、等级达标情况(如米面油的质量等级)、口感适配性(需符合食堂供餐需求)等。

核定通过后,需形成《食材标准核定确认书》,明确每种食材的验收标准(以样品为基准),由采购方核定小组与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后续供货验收的核心依据。

未通过处理:若样品未通过核定(如品质不达标、与投标承诺不符等),供应商需在 2 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样品;累计 2 次提交仍未通过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招标流程重新确定供应商。

3、配送要求

(1)配送时间:常规配送:每天7时45至8时15。其他紧急配送:满足食堂供餐时间随时提供食材保障供应,并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配送方式:每次根据甲方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按量运送食材到指定地点,乙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供货时,必须提前一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部分采购计划。

(3)质保期:所供货物保质期不得低于原有保质期4/5(若技术参数中含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的特殊要求,以技术参数部分中的为准;未涉及的参照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总体要求相关内容执行)。

(4)包装要求: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5)运输要求:

常规配送车辆:封闭式冷藏车(温度 0-4℃,实时温控仪联网采购方后台,温度波动≥2℃时自动报警)。应急配送车辆:电动冷藏三轮车(续航≥50km),配备 GPS 定位,采购方可实时查看行驶轨迹。

配送延误处理:常规配送迟到 10-30 分钟:扣当批次货款的 5%;迟到 30 分钟以上:扣 10%,并需1小时内补送合格产品。

考虑食品安全,所有配送不得使用无法第三方配送方式。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载工具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并且要保持通风和定期清洁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材堆放科学合理,不得同时装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材应确定食材的温度,采用专业运输工具运输。因采购、配送、运输、装卸中出现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事故,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人员要求与职责要求

(1)人员配置与备案

供应商需成立专项服务小组,含 1 名项目负责人(对接甲方全部事宜)、不少于 2 名配送人员(懂猪肉分解,并参与食堂猪肉切割)、不少于 1 名安全管理人员,相关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须更换的,须提前5日和采购人报备同意后方可更换。

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报备服务人员人数、岗位职责等信息。

(2)健康与行为规范

所有从业人员需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及时报甲方备案。

配送人员需遵守食堂规定:按指定生食路线配送(禁止使用供餐电梯),并且按库房要求分类摆放食材;违规使用电梯等行为,将扣当批次货款 5%;搬运中损坏食堂财物,需照价赔偿。

5、项目验收与责任界定

(1)三重验收专项标准

库房初验:

凭证:检疫证明、检验报告齐全,证号可追溯;

温度:中心温度≤4℃,温控记录完整;

感官:肉质新鲜(无异味、无黏液、有弹性),规格符合订单要求;

重量:按订单核对各品种重量,偏差 ±3% 内。

菜组二验(洗切环节):

分割部位肉:清洗时无血水残留,无筋膜、淋巴结(如腿肉需剔除可见淋巴结),无异物(如毛发、碎骨);

初加工产品:肉馅解冻后无筋膜碎渣,肉丝 / 片清洗后无粘连,肉丁颗粒均匀。

厨师组三验(熟制环节):

口感:里脊肉炒后细嫩无柴,五花肉炖后软烂不腻,肉馅包子无腥味、颗粒感;

适配性:患者餐用猪肉(如肉泥、炖腿肉)需达到 “无颗粒、易吞咽”,低脂患者餐用瘦肉脂肪含量≤3%;

安全性:烹饪后无异常味道(如苦味、腥味),患者食用后无肠胃不适反应(跟踪 24 小时反馈)。

(2)验收核心标准

数量与重量: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双方需分别建立采购 / 供应台账,由持健康证人员负责验收、送货,问题及时处置,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离场。

质量要求:食材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来源可靠,无 “三无”、过期、变质产品;质量、等级、加工环境等需满足甲方要求。

(3)不合格处理与责任

轻微不合格(如中心温度 4-6℃、重量偏差 3%-5%、分割肉少量筋膜未剔除):

供应商需在 2 小时内补送合格猪肉,轻微不合格猪肉中可降级使用的(如筋膜未剔除的腿肉用于绞馅),经甲方同意后按 8 折结算;不可使用的(如温度超标)由供应商自行回收,扣当批次货款的 5%。

严重不合格(如检出瘦肉精、肉质有腥臭味、中心温度>6℃、凭证缺失或伪造、猪肉中混入异物):

甲方立即拒收该批次猪肉,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如临时外购猪肉的差价、患者营养餐调整成本、检测费用等);

1 年内累计出现 2 次严重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猪肉供货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若因猪肉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如患者食用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经主管部门鉴定为猪肉污染或瘦肉精中毒所致),供应商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患者医疗费用、赔偿、行政处罚等),并赔偿甲方名誉损失(按合同总价的 20% 计算);同时,甲方有权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将供应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永不合作。

6、其他约束条款

(1)供应商需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食材的原产地证明、检测报告等合规材料,以备抽查。

(2)严禁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

(3)中标后的食材品种、数量、质量需按供货要求执行,特殊情况需双方确认后更改。

7、其他要求

(1)品种与加工调整:若甲方需新增猪肉品种(如猪腰、猪肝、猪小肠等内脏类,或低脂猪肉馅),供应商需提前 15 天提交样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内脏类的检疫证明、低脂肉馅的脂肪含量检测报告),经甲方营养科、食堂厨师组联合核定(评估患者适配性与食品安全风险)通过后,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供货标准与价格;

(2)禁止转包与资质保持:供应商不得将猪肉供货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包括屠宰企业、加工车间、配送团队),甲方有权实地核查供货链路(每年不少于 2 次),若发现转包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扣除全部未结货款,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 15% 的违约金;

(3)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需保持相关资质(如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定点屠宰企业的合作协议)有效,若资质到期或被吊销,需提前 30 天书面告知甲方,并在 15 天内提供新资质;若因资质问题导致无法供货,视为供应商违约,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应急保障与库存要求:针对核心猪肉品种(如里脊肉、腿肉、猪肉馅),供应商需在昆明本地设立冷藏备用仓储点,保持不少于 5 天正常供货量的库存(如日均供应腿肉 100kg,备用库存需≥500kg),甲方有权随时抽查库存,若库存不足,每次扣当批次货款的 5%;

(5)遇重大突发事件(如非洲猪瘟疫情、屠宰企业停产、冷链中断),供应商需在 2 小时内启动应急供货方案,通过备用库存、替代品种(需提前与甲方约定,如用牛肉馅临时替代猪肉馅,确保营养相近)、跨区域调货(从无疫情地区调配)等方式保障供应,若因供应商未履行应急保障义务导致甲方供餐中断,每中断 1 小时按合同日供货量总价的 10% 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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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

项目名称:营养科牛肉采购项目

******医院营养科需采购牛肉,以满足食堂供应餐食需求。

预算金额(万元):206万元

采购标的需求参数:

1、价款结算

(1)为确保价格的合理性,价格结算需由供应商每月进******委员会发布的《昆明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布表》;同时,也会参考昆明当地的大型农产品零售及批发市场价格,如昆明关上农贸市场、昆明东华新迎农贸市场、五里多农贸市场、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等。

(2)若对某一食材的价格存在疑问,询价小组将组织供应商对当地零售和批发市场的该食材价格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到的每个品种食材的市场均价(市场均价为净重单价的均价)将作为本执行周期各类食材供货价格核定的平均值乘以(1 - 优惠下浮率)进行结算,再该询价小组由营养科库房、菜组、厨师组、财务科、审计科的相关人员组成,以保证询价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再按照询价结果。

(3)本价格执行周期内各类食材供货价格的核定方式为:供货价格=市场均价乘以中标折扣,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协商定价。 食材净重单价=食材购买单价×净重(净重:毛重扣除纸箱、塑料筐、竹筐、冰瓶、报纸等的重量),预包装食材以外包装标明重量为准。

(4)每次价格调查小组调查结束后各方代表须在考察纪要上签字确认。

(5)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价格执行周期,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提前 7 天协商解决,供应商须配合。

(6)资金的结算:结算公式为:结算价 = 实际采购量 × 基准价格 ×(1 - 中标下浮率 %)(单位精确到:角)当月货款,月末最后一天对账,开具普通发票,货款次月结算。

2、合同签订前样品二次提交要求

为明确食材供应标准,确保实际供货与采购需求一致,在合同正式签订前,需增加 “供应商二次提交样品” 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 3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需完成二次样品提交。

样品范围:需覆盖投标文件中 “所投包货物内容” 的全部食材品种,不得遗漏;每种食材样品需单独标注名称、规格、等级、原产地、保质期等关键信息。

样品要求:

样品需与实际供货品质、规格完全一致,不得提供 “特供样”“展示样” 等与实际交付不符的产品。

预包装食材样品需提供完整包装(含标签、配料表、生产信息等合规内容);散装食材(如蔬菜、鲜肉等)需用符合食品安全的容器密封包装,标注净重。

样品需附带对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如农残检测报告、检疫合格证等),与实际供货所需凭证类型一致。

标准核定:

由采购方(食堂)组织专项核定小组(成员含营养科、食堂菜组、厨师组负责人),对二次提交的样品进行现场核验。

核定维度包括:食材新鲜度、规格一致性(如蔬菜大小、肉类部位)、等级达标情况(如米面油的质量等级)、口感适配性(需符合食堂供餐需求)等。

核定通过后,需形成《食材标准核定确认书》,明确每种食材的验收标准(以样品为基准),由采购方核定小组与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后续供货验收的核心依据。

未通过处理:若样品未通过核定(如品质不达标、与投标承诺不符等),供应商需在 2 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样品;累计 2 次提交仍未通过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招标流程重新确定供应商。

3、配送要求

(1)配送时间:常规配送:每天7时45至8时15。其他紧急配送:满足食堂供餐时间随时提供食材保障供应,并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配送方式:每次根据甲方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按量运送食材到指定地点,乙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供货时,必须提前一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部分采购计划。

(3)质保期:所供货物保质期不得低于原有保质期4/5(若技术参数中含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的特殊要求,以技术参数部分中的为准;未涉及的参照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总体要求相关内容执行)。

(4)包装要求: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5)运输要求:

常规配送车辆:封闭式冷藏车(温度 0-4℃,实时温控仪联网采购方后台,温度波动≥2℃时自动报警)。应急配送车辆:电动冷藏三轮车(续航≥50km),配备 GPS 定位,采购方可实时查看行驶轨迹。

配送延误处理:常规配送迟到 10-30 分钟:扣当批次货款的 5%;迟到 30 分钟以上:扣 10%,并需1小时内补送合格产品。

考虑食品安全,所有配送不得使用无法第三方配送方式。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载工具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并且要保持通风和定期清洁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材堆放科学合理,不得同时装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材应确定食材的温度,采用专业运输工具运输。因采购、配送、运输、装卸中出现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事故,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人员要求与职责要求

(1)人员配置与备案

供应商需成立专项服务小组,含 1 名项目负责人(对接甲方全部事宜)、不少于 2 名配送人员、不少于 1 名安全管理人员,相关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须更换的,须提前5日和采购人报备同意后方可更换。

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报备服务人员人数、岗位职责等信息。

(2)健康与行为规范

所有从业人员需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及时报甲方备案。

配送人员需遵守食堂规定:按指定生食路线配送(禁止使用供餐电梯),并且按库房要求分类摆放食材;违规使用电梯等行为,将扣当批次货款 5%;搬运中损坏食堂财物,需照价赔偿。

5、项目验收与责任界定

(1)三重验收专项标准

库房初验:

数量:按订单核对各品种牛肉数量、重量;

凭证:检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有效(证号可追溯);

温度:鲜牛肉到货温度 0-4℃,牛肉温度不能过高。

菜组二验(洗切环节):

鲜牛肉:剔除筋膜后检查肉质(有无异味、黏液、淤血),牛里脊等细嫩部位不得有筋膜残留;

初加工产品:牛肉馅无杂质(如毛发、异物),肉丝 / 片切配均匀,无过大或过小规格。

厨师组三验(熟制环节):

口感:鲜牛肉炖煮后不柴、不腥,牛里脊做肉泥后细腻无渣,牛腱子卤制后筋腱 Q 弹;

安全:熟制后无异味,初加工产品(如牛肉馅)熟制后无夹生、无异物。

(2)验收核心标准

数量与重量: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双方需分别建立采购 / 供应台账,由持健康证人员负责验收、送货,问题及时处置,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离场。

质量要求:食材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来源可靠,无 “三无”、过期、变质产品;质量、等级、加工环境等需满足甲方要求。

(3)不合格处理与责任

轻微不合格(如鲜牛肉重量偏差 3%-5%、牛肉温度略高于15℃):

供应商需在 1小时内补送合格产品,扣当批次牛肉货款的 5%;

严重不合格(如鲜牛肉有腥臭味、检出异物,凭证缺失或伪造):

甲方立即拒收该批次牛肉,要求供应商1小时内补送合格产品,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如临时外购牛肉的差价、患者营养餐调整成本);

1 年内累计出现 2 次严重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牛肉类供货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若因牛肉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如患者食用后出现肠胃不适,经主管部门鉴定为牛肉污染所致),供应商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赔偿、行政处罚等),并赔偿甲方名誉损失(按合同总价的 20% 计算)。

6、其他约束条款

(4)供应商需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食材的原产地证明、检测报告等合规材料,以备抽查。

(5)严禁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

(6)中标后的食材品种、数量、质量需按供货要求执行,特殊情况需双方确认后更改。

7、其他要求

(1)品种调整:如需新增牛肉品种(如牛尾、牛霖等),供应商需提前 10 天提交样品及相关检疫检测凭证,经甲方核定通过后方可纳入供货范围(价格按通用条款 “协商定价” 执行)。

(2)禁止转包:牛肉类食材采购不得转包,甲方有权抽查供应商与屠宰企业的合作协议,发现转包立即终止合同。

(3)应急保障: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如疫情)或牛肉供应短缺,供应商需提前 7 天书面告知甲方,并提供备用供货方案(如调整品种、增加储备量),确保营养餐厅牛肉类食材不间断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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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项目名称:营养科蔬菜采购项目

******医院营养科需采购蔬菜,以满足食堂供应餐食需求。

预算金额(万元):396.55万元

采购标的需求参数:

1、价款结算

(1)为确保价格的合理性,价格结算需由供应商每月进******委员会发布的《昆明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布表》;同时,也会参考昆明当地的大型农产品零售及批发市场价格,如昆明关上农贸市场、昆明东华新迎农贸市场、五里多农贸市场、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等。

(2)若对某一食材的价格存在疑问,询价小组将组织供应商对当地零售和批发市场的该食材价格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到的每个品种食材的市场均价(市场均价为净重单价的均价)将作为本执行周期各类食材供货价格核定的平均值乘以(1 - 优惠下浮率)进行结算,再该询价小组由营养科库房、菜组、厨师组、财务科、审计科的相关人员组成,以保证询价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再按照询价结果。

(3)本价格执行周期内各类食材供货价格的核定方式为:供货价格=市场均价乘以中标折扣,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协商定价。 食材净重单价=食材购买单价×净重(净重:毛重扣除纸箱、塑料筐、竹筐、冰瓶、报纸等的重量),预包装食材以外包装标明重量为准。

(4)每次价格调查小组调查结束后各方代表须在考察纪要上签字确认。

(5)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价格执行周期,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提前 7 天协商解决,供应商须配合。

(6)资金的结算:结算公式为:结算价 = 实际采购量 × 基准价格 ×(1 - 中标下浮率 %)(单位精确到:角)当月货款,月末最后一天对账,开具普通发票,货款次月结算。

2、合同签订前样品二次提交要求

为明确食材供应标准,确保实际供货与采购需求一致,在合同正式签订前,需增加 “供应商二次提交样品” 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 3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需完成二次样品提交。

样品范围:需覆盖投标文件中 “所投包货物内容” 的全部食材品种,不得遗漏;每种食材样品需单独标注名称、规格、等级、原产地、保质期等关键信息。

样品要求:

样品需与实际供货品质、规格完全一致,不得提供 “特供样”“展示样” 等与实际交付不符的产品。

预包装食材样品需提供完整包装(含标签、配料表、生产信息等合规内容);散装食材(如蔬菜、鲜肉等)需用符合食品安全的容器密封包装,标注净重。

样品需附带对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如农残检测报告、检疫合格证等),与实际供货所需凭证类型一致。

标准核定:

由采购方(食堂)组织专项核定小组(成员含营养科、食堂菜组、厨师组负责人),对二次提交的样品进行现场核验。

核定维度包括:食材新鲜度、规格一致性(如蔬菜大小、肉类部位)、等级达标情况(如米面油的质量等级)、口感适配性(需符合食堂供餐需求)等。

核定通过后,需形成《食材标准核定确认书》,明确每种食材的验收标准(以样品为基准),由采购方核定小组与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后续供货验收的核心依据。

未通过处理:若样品未通过核定(如品质不达标、与投标承诺不符等),供应商需在 2 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样品;累计 2 次提交仍未通过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招标流程重新确定供应商。

3、配送要求

(1)配送时间:常规配送:每天7时45至8时15。其他紧急配送:满足食堂供餐时间随时提供食材保障供应,并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配送方式:每次根据甲方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按量运送食材到指定地点,乙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供货时,必须提前一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部分采购计划。

(3)质保期:所供货物保质期不得低于原有保质期4/5(若技术参数中含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的特殊要求,以技术参数部分中的为准;未涉及的参照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总体要求相关内容执行)。

(4)包装要求: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5)运输要求:

常规配送车辆:封闭式冷藏车(温度 0-4℃,实时温控仪联网采购方后台,温度波动≥2℃时自动报警)。应急配送车辆:电动冷藏三轮车(续航≥50km),配备 GPS 定位,采购方可实时查看行驶轨迹。

配送延误处理:常规配送迟到 10-30 分钟:扣当批次货款的 5%;迟到 30 分钟以上:扣 10%,并需1小时内补送合格产品。

考虑食品安全,所有配送不得使用无法第三方配送方式。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载工具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并且要保持通风和定期清洁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材堆放科学合理,不得同时装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材应确定食材的温度,采用专业运输工具运输。因采购、配送、运输、装卸中出现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事故,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人员要求与职责要求

(1)人员配置与备案

供应商需成立专项服务小组,含 1 名项目负责人(对接甲方全部事宜)、不少于 2 名配送人员、不少于 1 名安全管理人员,相关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须更换的,须提前5日和采购人报备同意后方可更换。

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报备服务人员人数、岗位职责等信息。

(2)健康与行为规范

所有从业人员需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及时报甲方备案。

配送人员需遵守食堂规定:按指定生食路线配送(禁止使用供餐电梯),并且按库房要求分类摆放食材;违规使用电梯等行为,将扣当批次货款 5%;搬运中损坏食堂财物,需照价赔偿。

5、项目验收与责任界定

(1)三重验收专项标准

库房初验:

感官:检查蔬菜颜色、形态、气味(无异常),无黄叶、烂叶、虫蛀;

数量:按订单核对品种、重量、规格,偏差 ±3% 内;

凭证: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齐全,与蔬菜批次一致。

菜组二验(洗切环节):

清洗时检查是否有隐性问题(如叶菜类菜心虫蛀、根茎类表皮下霉变、菌菇类根部泥沙残留);

叶菜类清洗后无农药味、无虫卵,根茎类去皮后无空心、硬芯,菌菇类清洗后无黏腻感。

厨师组三验(熟制环节):

口感:叶菜类炒后鲜嫩(无老梗),根茎类炖后软烂(易咀嚼),菌菇类煮后鲜香(无异味);

适配性:患者餐用蔬菜(如胡萝卜泥、菠菜碎)需达到 “无颗粒、易吞咽”,符合特殊人群饮食禁忌(如糖尿病患者餐用蔬菜低糖、低钾);

安全性:烹饪后无异常味道(如苦味、涩味),患者食用后无肠胃不适反应(跟踪 24 小时反馈)。

(2)验收核心标准

数量与重量: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双方需分别建立采购 / 供应台账,由持健康证人员负责验收、送货,问题及时处置,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离场。

质量要求:食材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来源可靠,无 “三无”、过期、变质产品;质量、等级、加工环境等需满足甲方要求。

(3)不合格处理与责任

轻微不合格(如叶菜类少量黄叶(≤5%)、根茎类轻微畸形(不影响食用)、重量偏差 3%-5%):

供应商需在 1 小时内补送合格蔬菜,不可使用的(如腐烂、虫蛀严重)由供应商自行回收,扣当批次货款的 5%。

严重不合格(如蔬菜农残超标、重金属超标、霉变率超过 10%、有明显农药味 / 硫磺味、凭证缺失或伪造):

甲方立即拒收该批次蔬菜,要求供应商 24 小时内全额退还该批次货款,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如临时外购蔬菜的差价、患者营养餐调整成本、检测费用等);

1 年内累计出现 2 次严重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蔬菜供货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若因蔬菜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如患者食用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经主管部门鉴定为农残超标或霉变所致),供应商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患者医疗费用、赔偿、行政处罚等),并赔偿甲方名誉损失(按合同总价的 20% 计算)。

6、其他约束条款

(7)供应商需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食材的原产地证明、检测报告等合规材料,以备抽查。

(8)严禁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

(9)中标后的食材品种、数量、质量需按供货要求执行,特殊情况需双方确认后更改。

7、其他要求

(10)品种与季节调整:

(11)若甲方需新增蔬菜品种(如芦笋、秋葵、羽衣甘蓝等),供应商需提前 10 天提交样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农残检测报告、种植基地备案证明),经甲方营养科、厨师组联合核定(评估患者适配性、营养价值)通过后,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供货标准与价格;

(12)季节性蔬菜(如夏季空心菜、冬季白菜)需提前 15 天告知甲方供应周期及替代品种(如空心菜下市后用菠菜替代),替代品种品质不得低于原品种。

(13)禁止转包与产地管控:

(14)供应商不得将蔬菜供货业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包括种植基地、配送团队),甲方有权实地核查种植基地、分拣车间(每年不少于 2 次),若发现转包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扣除全部未结货款,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 15% 的违约金;

(15)供应商需对合作种植基地进行统一管控(规范施肥、用药标准),每季度向甲方提交种植基地管控报告(含施肥记录、用药记录、检测结果)。

(16)应急保障与损耗承担:

(17)针对常用蔬菜(如小白菜、胡萝卜、土豆),供应商需保持不少于 3 天正常供货量的备用库存(本地仓储),确保突发情况(如恶劣天气导致运输中断)下的供应;若库存不足,每次扣当批次货款的 5%;

(18)运输过程中因供应商包装不当、温控失误导致的蔬菜损耗(如叶菜类萎蔫、瓜果类破损),由供应商全额承担(需 24 小时内补送);储存过程中因蔬菜本身新鲜度不足导致的损耗(如叶菜类 24 小时内萎蔫、根茎类 5 天内发芽),由供应商承担(免费补送等量合格蔬菜);因甲方储存不当(如冷藏库温度超标、未及时分拣)导致的损耗,由甲方自行承担;

极端天气(如暴雨、霜冻)导致本地蔬菜减产时,供应商需提前 3 天书面告知甲方,协商调整采购品种或从外地调配(外地蔬菜需符合本要求品质标准,价格仍按中标下浮率执行),不得擅自断供或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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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需求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2日。

如对上述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间截止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未提供书面意见的不予受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如下:

******医院

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

联系人:吕老师、杨老师

电话: 0871- ******

监督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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