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绥中县 2025 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唯一标识码:(******************1J112003)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绥中县 2025 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辽宁省绥中县 2025 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标段编号:A211400ET******001003
公示开始日期:2025 年 08 月 12 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5 年 08 月 15 日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得分 排名
******有限公司 925000 元 合格 314 90.70 第一名
******有限公司 900000 元 合格 314 75.13 第二名
******有限公司 948000 元 合格 314 73.78 第三名
2.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有限公司 张军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有限公司 李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有限公司 田宜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2.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序号 废标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 /
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无
5.监督信息
******农村局,负责人:赵女士,联系方式:******。
2.招标负责人:吴猛,联系方式:******。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绥中县西关街 387 号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
18 号物流仓储中心二期物流仓储
综合楼 1 层 17 门
联 系 人: 吴猛 联 系 人: 王力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标段唯一标识码:(******************1J112003)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绥中县 2025 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辽宁省绥中县 2025 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标段编号:A211400ET******001003
公示开始日期:2025 年 08 月 12 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5 年 08 月 15 日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得分 排名
******有限公司 925000 元 合格 314 90.70 第一名
******有限公司 900000 元 合格 314 75.13 第二名
******有限公司 948000 元 合格 314 73.78 第三名
2.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有限公司 张军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有限公司 李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有限公司 田宜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2.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序号 废标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 /
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无
5.监督信息
******农村局,负责人:赵女士,联系方式:******。
2.招标负责人:吴猛,联系方式:******。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绥中县西关街 387 号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
18 号物流仓储中心二期物流仓储
综合楼 1 层 17 门
联 系 人: 吴猛 联 系 人: 王力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