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RJ******000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银行选聘拍卖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致:全体供应商
******银行选聘拍卖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有以下修改及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银行业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不含土地拍卖)金额合计达2亿元(含)以上得11分;1亿元(含)至2亿元(不含)得8分;8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得5分;其余******银行业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不含土地拍卖)金额合计达2亿元(含)以上得11分;1亿元(含)至2亿元(不含)得8分;8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得5分;其余得1分。本项金额以成交画面截屏或网拍平台自动生成的竞拍成功确认书或成交确认书上的成交金额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4.评标方法”“业绩”“注”第1项由“1.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合同或协议的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甲乙双方盖章页及签约时间)和成交确认书复印件。”更正为“1.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拍卖成交确认时间为准,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合同或协议的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甲乙双方盖章页及签约时间);(2)网络拍卖的需提供成交画面截屏或网拍平台自动生成的竞拍成功确认书(能看到拍卖公司名称、成交金额和成交确认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线下拍卖的需提供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第11条第(2)项更正为“委托人在委托拍卖期间拍卖未成交前又擅自出售拍卖标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拍卖人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涉及以上修改的,相应修改,其余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四段2号金融广场6号楼LG层2、4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801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方式:******
3.采购监督部门(如有)
名 ******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四段2号金融广场6号楼LG层2、4号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