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限责任公司污水资源化利用与雨洪调蓄提升工程(综合调节池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其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有限责任公司污水资源化利用与雨洪调蓄提升工程(综合调节池建设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综合调节池2座,总有效容积40000立方米的综合调节池及配套预处理、除臭车间、提升泵站、配电室等设施。综合调节池功能与效益:(1)应急调蓄功能:在暴雨或突发事件情况下,可全额实现应急储水(40000m3),大幅提升污水收集系统抗冲击负荷能力,有效防控溢流污染风险;(2)日常调节功能:平衡污水进水水质与水量波动,保障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同步调节再生水供应水量,增强系统运行可靠性;(3)提质增效功能:通过稳定进水条件优化后续工艺运行,提升出水水质标准与再生水供应稳定性,全面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及资源化利用水平。
5、建设期限:2025年10月-2026年10月。
6、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计划总投资550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剩余部分企业自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1、您是否赞成本项目的实施;
2、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发展有何影响;
3、项目实施对您个人生活或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
4、您对本项目实施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稳评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公示周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
三、主体单位联系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唐莉
联系电话:******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刘人和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