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三河汇景·生态田园”乡村振兴再提升项目八标段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E************008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西青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三河汇景·生态田园”乡村振兴再提升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辛口镇财政筹措资金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37.2702万元 ,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三河汇景·生态田园”乡村振兴再提升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2.2.建设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 。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8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8)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三河汇景·生态田园”乡村振兴再提升项目八标段 ,标段内容: 采购冷藏库5个,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标段预算金额为47.925万元。
2.4服务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日历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2.5质量要求: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8)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三河汇景·生态田园”乡村振兴再提升项目八标段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单位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