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集成电路芯片封测及发光二极管加工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兴隆路北侧、双凯电子西侧
******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35479平方米。新增固晶机40台、焊线机70台、模压机6台、切割机34台、分光机50台、编带机50台、装片机105台、装片固化机26台、键合机468台、塑封机39台、塑封固化机39台、切筋成型机39台等设备,以晶圆、导电银胶、铜线、铝基板、荧光粉、锡球、电解退锡液等为原辅料,本项目一期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封装测试芯片20亿颗,年加工发光极管85亿颗的生产规模,二期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封装测试芯片30亿颗,年加工发光极管135亿颗的生产规模。
******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般清洗废水、电镀废水、碱喷淋废水、纯水站ro再生产生的酸碱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汇合后,由厂区污水排放口接管至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处理达标后尾水排放至公兴河;纯水制备浓水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的废水再接管至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般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淡水作为自来水回用至生产中,浓水与电镀清洗水及碱喷淋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的工艺废水接管至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纯水站ro再生产生的酸碱废水经ph调节池处理后与经场内污水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同接管至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本项目,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到《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直接排放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标准,然后接管至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经进一步处理出水指标常规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标准,达标尾水经人工湿地处理后,通过永权沟排入盐河。
2、本项目运营阶段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硫酸雾、颗粒物、危废间废气、食堂油烟等。其中装片固化、塑封、塑封固化、去毛刺各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烘烤、模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da007)排放;去氧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收集后进入碱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6)排放;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da008)排放。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执行江苏省《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相关标准。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固晶机、焊线机、分光机、导线焊接机、打钉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对企业操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厂区种植绿化带,以美化环境和降噪等措施降噪。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蓝膜边角料、废蓝膜、晶圆边角料、边框边角料、不合格电路、二极管边角料、废二极管、废包装材料、废膜及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吸收有机废气废活性炭、废气废滤芯、废水站污泥、废去毛刺槽液、废电解液、废预浸槽液、废电镀槽液、废退镀槽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等。其中蓝膜边角料、废蓝膜、晶圆边角料、边框边角料、不合格电路、二极管边角料、废二极管、废包装材料、废膜及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滤芯、废水站污泥、废去毛刺槽液、废电解液、废预浸槽液、废电镀槽液、废退镀槽液、吸收有机废气的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集成电路芯片封测及发光二极管加工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兴隆路北侧、双凯电子西侧
******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35479平方米。新增固晶机40台、焊线机70台、模压机6台、切割机34台、分光机50台、编带机50台、装片机105台、装片固化机26台、键合机468台、塑封机39台、塑封固化机39台、切筋成型机39台等设备,以晶圆、导电银胶、铜线、铝基板、荧光粉、锡球、电解退锡液等为原辅料,本项目一期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封装测试芯片20亿颗,年加工发光极管85亿颗的生产规模,二期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封装测试芯片30亿颗,年加工发光极管135亿颗的生产规模。
******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般清洗废水、电镀废水、碱喷淋废水、纯水站ro再生产生的酸碱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汇合后,由厂区污水排放口接管至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处理达标后尾水排放至公兴河;纯水制备浓水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的废水再接管至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般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淡水作为自来水回用至生产中,浓水与电镀清洗水及碱喷淋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的工艺废水接管至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纯水站ro再生产生的酸碱废水经ph调节池处理后与经场内污水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同接管至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本项目,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到《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直接排放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标准,然后接管至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经进一步处理出水指标常规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标准,达标尾水经人工湿地处理后,通过永权沟排入盐河。
2、本项目运营阶段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硫酸雾、颗粒物、危废间废气、食堂油烟等。其中装片固化、塑封、塑封固化、去毛刺各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烘烤、模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da007)排放;去氧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收集后进入碱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6)排放;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da008)排放。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执行江苏省《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相关标准。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固晶机、焊线机、分光机、导线焊接机、打钉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对企业操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厂区种植绿化带,以美化环境和降噪等措施降噪。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蓝膜边角料、废蓝膜、晶圆边角料、边框边角料、不合格电路、二极管边角料、废二极管、废包装材料、废膜及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吸收有机废气废活性炭、废气废滤芯、废水站污泥、废去毛刺槽液、废电解液、废预浸槽液、废电镀槽液、废退镀槽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等。其中蓝膜边角料、废蓝膜、晶圆边角料、边框边角料、不合格电路、二极管边角料、废二极管、废包装材料、废膜及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滤芯、废水站污泥、废去毛刺槽液、废电解液、废预浸槽液、废电镀槽液、废退镀槽液、吸收有机废气的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