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2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定于2025年8月至10月开展全县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请被检查机构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等事宜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中学。
******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重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2025年度预算编制、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国有企业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其他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机构进行监督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财政局
2025年8月11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2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定于2025年8月至10月开展全县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请被检查机构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等事宜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中学。
******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重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2025年度预算编制、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国有企业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其他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机构进行监督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财政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