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10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0791-******
******服务中心(方楼)4楼19号窗口
邮编:330039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 ******医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80号 |
建设单位: | ******医院 |
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5-10-20 |
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示稿: | |
公参说明: | 暂无附件 |